闽西老区龙岩出台用水权交易管理办法
2026-07-09   作者:傅思源 吕洪荣   来源:中国福建三农网

7月1日,《龙岩市水利局用水权交易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这是福建省首个市级用水权交易专项管理办法,标志着闽西老区龙岩市用水权交易迈入规范化、制度化新阶段,同时也为该市水资源市场化配置提供清晰操作指引。

作为全国首批生态文明试验区,龙岩市近年来在水权改革领域屡创全省乃至全国先河。截至2026年4月底,全市累计完成水权交易57单,优化配置水量1.68亿立方米,交易规模与活跃度双双位居全省首位。此次《办法》的出台,正是把改革实践上升为制度规范的里程碑之举。

用水权交易:破解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窘状

龙岩市水资源总量虽相对丰沛,但时空分布不均,部分地区长期面临工程性、季节性缺水问题。与此同时,受行政区域用水总量红线刚性指标影响,“有水无指标”与“有指标无水”的矛盾并存。如何让有限的水资源流向最需要的地方、发挥最大的效益?龙岩市用水权交易提供了市场化解决方案。

《办法》紧扣“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进一步明确用水权交易是指在合理界定和分配用水权的基础上,在地区间、流域间、用水户间通过市场交易方式进行用水权转让。这一制度安排,正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探索和规范推进用水权交易”重要部署的具体行动。根据中办、国办《关于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的意见》,到2027年用水权交易制度基本完善,交易市场更加活跃、价格形成机制更加健全。龙岩此次出台《办法》,正是对这一国家战略的积极响应。

从“零的突破”到“系统集成”:龙岩水权改革交出亮眼答卷

回顾龙岩水权改革之路可谓蹄疾步稳、亮点纷呈。2023年2月,福建省首宗水权交易在龙岩上杭县落地,时代思康新材料有限公司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成功拍得100万立方米取水权,实现了从无到有的历史性突破。该案例随后入选水利部《用水权改革典型案例汇编》,成为全国30个标杆案例之一。

此后,龙岩水权改革步伐不断加快:2024年8月,完成全省首单区域水权交易,新罗区向永定区购买730万立方米黄岗水库水源,破解了“有指标无水源”的难题;2024年12月,完成全省首单地下水区域水权交易,以市场化机制化解“指标性缺水”;2025年4月,签订全省首个区域水权长期框架协议;同年9月,完成全省单笔最大规模水权交易,首创“水源工程与取水权分置”模式。

在此基础上,龙岩市还在全省首创“水票授信”“水票质押”,开发“水权质押”“节水贷”等金融产品,推动“水资源”向“水资本”转化。全市已发放“水票贷”授信1500万元、质押贷款70万元,落地水权质押贷款4000万元。水权水票交易促进水资源增值214.17万元,流转水库库面经营权产生综合收益200余万元。

制度创新:为水资源配置提供全链条规范

此次出台的《办法》共五章二十三条,系统构建了用水权交易的制度框架。明确用水权交易涵盖区域水权交易、取水权交易、灌溉用水户水权交易、公共供水管网用户用水权交易等多种类型。针对不同主体明确交易标的、期限与定价规则,可协商、评估或竞价交易,覆盖政府、企业、农户、城镇经营主体等各类用水群体。

在市场创新方面,龙岩市创新推出用水权政府有偿收储机制,水土保持项目提升水源涵养能力新增的水资源涵养量部分有偿收储等;鼓励社会资本通过节水工程、合同节水盘活节水量,探索用水权质押融资,同步推进再生水、矿坑水等非常规水资源交易,让闲置水资源转化为生态资产。

在交易程序上,《办法》建立了“交易申请—交易审核—缴纳保证金—交易匹配—交易签约—交易结算—交易鉴证”的全流程闭环管理。在监督管理上,明确市、县两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用水权交易的监督管理,并列出转让方和受让方的负面清单,确保交易不挤占居民生活用水、基本生态用水和农田灌溉合理用水。。

改革红利持续释放:水资源从“无价”到“有价”

水权改革带来的综合效益正在持续释放。截至目前,龙岩36家企业通过市场购买水权保障了项目落地与产能提升,直接拉动经济增长约2亿元。农业年节水及非常规水回用减少取水3620万立方米,完成初始水权确权超1515家。全市已有16家金融机构开通水权、水票抵押贷款业务,通过水权、水票交易促进水资源增值214.17万元。

《办法》还鼓励将用水权交易作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生态保护补偿的重要手段,鼓励社会资本通过参与节水供水工程建设运营转让节约的水权获得合理收益。因地制宜推进非常规水资源交易,探索通过用水权质押、抵押、担保等方式为水资源节约保护和开发利用提供融资支持。

下一步,龙岩市将持续巩固改革成果,加快构建“水权交易+智慧监管”全链条体系,健全水权确权、交易、监管长效机制。持续推广权属剥离、双有偿交易创新模式,推动更多领域纳入水权市场,加速形成资源有价、使用有偿、交易有市的现代水治理体系。

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龙岩市用水权交易管理实施办法的出台,不仅为闽西水资源优化配置提供了制度保障,更为全省乃至全国用水权市场化改革贡献了可复制、可推广的“龙岩经验”。(傅思源 吕洪荣)

责任编辑:徐辰昉